G30【魔力江西】  云雾庐山、婺源篁岭、徽之黄山、屯溪老街、瓷都景德镇双飞6日游
  • 2017年12月

    无团期

  • 2018年1月

    无团期

  • 2018年2月

    无团期

  • 2018年3月

    无团期

  • 2018年4月

    无团期

G30【魔力江西】  云雾庐山、婺源篁岭、徽之黄山、屯溪老街、瓷都景德镇双飞6日游

行程概要:

展开更多 D1南宁/柳州-南昌 > D2南昌-庐山风景区-婺源 > D3婺源篁岭-屯溪老街 > D4黄山风景区 > D5景德镇-南昌 > D6南昌-南宁/柳州 >
行程天数:

6天

售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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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起

行程特色

  • 行程特色
  • 行程安排
  • 费用说明
  • 注意事项
  • 参考航班
  • 立即预定

行程特色

行程安排

  • 第1天
  • 第2天
  • 第3天
  • 第4天
  • 第5天
  • 第6天
DAY1
南宁/柳州-南昌

美好的旅途从飞机上开始,人生是一段旅程,重要的不是终点,重要的是沿路的风景,那才是人生的意义。不管人生的路上风景如何,我们的生命一直在路上默默的修行,请把握好行走的尺度。 贵宾们自行前往南宁吴圩机场/柳州白莲机场集合(参考航班,待定),自行进站办理手续(航班以实际出票为准),乘坐航班直飞江西省省会—天下英雄城【南昌】,飞行时间大约2小时。【南昌】古称豫章、洪都,是江西省省会。因“昌大南疆、南方昌盛”而得名,是江西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和交通中心。南昌制造了新中国的第一架飞机、第一批海防导弹、第一辆摩托车、拖拉机,是中国重要的制造中心。自古就有“粤户闽庭,吴头楚尾”、“襟三江而带五湖”之称,“控蛮荆而引瓯越”之地,是中国唯一一个毗邻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省会中心城市。南昌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27年南昌八一起义,在此诞生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支独立领导的人民军队,是著名的革命英雄城市,被誉为军旗升起的地方,曾是中华民国军事首都。初唐四杰王勃在《滕王阁序》中称其为“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地。南昌曾荣获国家创新型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球十大动感都会,2006年被《新闻周刊》评选为“世界十大最具经济活力城市”。抵达后前往酒店办理入住。 温馨提示:晚上可自费品尝南昌特色小吃及宵夜也可自行安排南昌市区游览【推荐地点】: 【秋水广场】地处红谷滩新区赣江之滨,与滕王阁隔江相望,再现了千古名篇《滕王阁序》中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意境——秋水广场正是由此而得名;秋水广场【音乐灯光梦幻喷泉】引人注目,是亚洲最大的音乐喷泉群,喷水池面积1.2万平方米,主喷高度达128米,是南昌市一靓丽景观。 【八一广场】:位于南昌市的心脏地带,是江西省最大的城市中心广场,广场伫立着由叶剑英元帅题写的“八一南昌起义纪念塔”。

酒店:南昌

DAY2
南昌-庐山风景区-婺源

早餐后,乘车前往游览世界地质公园、世界文化遗产、国家5A级景区【庐山风景区】(65岁以下自理门票160元/人 ,游览时间不少于180分钟,客人需自理景区观光车费用90元/人),参观【毛主席旧居】是毛主席59年庐山会议期间居住的地方位于芦林一号别墅,1985年起为庐山博物馆,庐山建筑代表作之一;续游【毛主席诗碑林】,游览【白居易草堂】、【花径公园】、随后游览【锦绣谷】、朱元璋神奇脱险的【天桥】、毛主席诗词“无限风光在险峰”的【险峰】、蒋介石【谈判亭】、八仙之一的吕洞宾修道升仙的【仙人洞】、【劲松】、游“庐山恋男女主人公相遇的地方”【御碑亭】,碑上刻着朱元璋亲自撰写的《周颠仙人传》和《四仙诗》,后参观【庐山会议旧址】”庐山会议”旧址大门的绛红色帷幕上镶嵌着”庐山会议会址”6个大字。游览蒋介石和宋美龄在庐山最钟爱的别墅【美庐别墅】(如遇闭馆则改完外观,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曾作为蒋介石的夏都官邸,“主席行辕”,是当年“第一夫人”生活的“美的房子”,它演化出的历史轨迹与世纪风云紧密相联。也是毛主席在庐山开会期间住的别墅,中国唯一一栋国共两党最高领导人的别墅。 而后车赴最美乡村——婺源(车程约4小时),抵达后游览【梦里老家,演艺小镇】(游览时间不少于60分钟)挖掘徽州文化精髓,传承婺源民俗记忆,演艺小镇以市井街巷为载体,以演艺为灵魂,为游客提供穿越历史的新奇体验,领略古徽州车水马龙的市井风情,可谓是一座活着的徽州古镇。而后前往酒店办理入住。

酒店:婺源/屯溪

餐饮: 早:含 晚:含

DAY3
婺源篁岭-屯溪老街

早餐后,游览中国最美晒秋符号、梯云村落、晒秋人家——【婺源篁岭】(游览时间不少于120分钟,因景区较大,为方便团队同进同出,需客人现场自理景区交通,费用120元/人,自理景交即赠送篁岭景区门票,不去不退;如遇索道检修或停运,则乘景区观光车上下,费用不变,敬请客人谅解),篁岭属典型山居村落,民居围绕水口呈扇形梯状错落排布。周边千棵古树环抱,万亩梯田簇拥,村落“天街九巷”似玉带将精典古建串接,徽式商铺林立,前店后坊,一幅流动的缩写版 “清明上河图”。春天的气息已经逼近,3-4月婺源就进入赏花摄影美的时节,来婺源赏花(3-4月油菜花期视天气原因会提早或推后开放、敬请谅解),篁岭则是非去不可之地;进入【天街景区】民居围绕水口呈扇形梯状错落排布,U形村落带您体验南方的“布达拉宫”。徽式商铺林立,前店后坊,一幅流动的缩写版“清明上河图”。【卧云玻璃桥】索桥似玉带将两岸的花海串接,是江西省内跨度大的全景幅卧云悬索桥。【百花谷景区】独特的二十四节气游步道带您体验徽州乡土气息,数百株千年红豆杉林释放独特的负氧离子。每年三、四月,千亩油菜花“盛装”绽放,桃花、梨花、杜鹃花争奇斗艳,形成“窗衔篁岭千叶匾,门聚梯田万亩花”的美景。游览结束后乘车前往屯溪(车程约1小时),抵达后前往游览“活动的清明上河图”——【屯溪宋代老街】(游览不少于60分钟)为我国目前保存最完好的一条商业街,街上商铺密集,徜徉在老街石板路上,欣赏着那古色古香的店铺,还有那赋有书法韵味的古招牌、古题额,仿佛置身于历史的走廊之中,感悟古代与现代文化之美。而后前往酒店办理入住。

酒店:屯溪

餐饮: 早:含 晚:含

DAY4
黄山风景区

早餐后,早餐后乘车赴【黄山风景区】(65岁以下门票自理190元/人)(车程约60分钟,游览时间不少于5小时),抵达后【换乘景区交通车】至慈光阁,步行(或可选择乘坐玉屏缆车上山,费用90元/人需客人自理),游览玉屏景区:迎客松、送客松、玉屏卧佛,远眺莲花峰、天都峰,经莲花新道(手机石、龟兔赛跑、鸳鸯戏水等),经百步云梯、一线天(或鳌鱼洞)、登鳌鱼峰、到天海景区(此处自由活动,自费用中餐),登光明顶(黄山第二高峰,在此处可观鳌鱼驮金龟、飞来石、西海等景),经贡阳山到北海景区,观梦笔生花、笔架峰、散花坞等景,经慧明桥观黑虎松,到始信峰景观区,观连理松、龙爪松、探海松,石笋矼,童子拜观音等,后步行(或可选择乘坐至始信峰乘云谷缆车,费用80元/人需客人自理)下山至云谷寺。换乘景交车至山下换乘中心,而后前往开化(车程约2.5小时)安排入住酒店。

酒店:开化

餐饮: 早:含 晚:含

DAY5
景德镇-南昌

早餐后,乘车前往以瓷器驰名中外的【景德镇】(车程约2.5小时)——它有1700多年的历史,为我国古代四大名镇之一,宋代以景德镇瓷器闻名于世,因制瓷业发达,有“瓷都”之称。抵达后参观【景德镇富玉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园】(游览时间不少于60分钟):既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区的传统手工制瓷展示,也有现代工业的规模化生产线。在这里,能看到传统制瓷工艺与高科技产业的珠联璧合,手工业文明和后现代工业文明的交相辉映;这里远离闹市,却又牵系千年景德镇的瓷魂文脉。游览【陶溪川:陶瓷创意园】(游览不少于60分钟)陶溪川,被称为景德镇城市精神的图腾,一个极度拥有仪式感的地方。走进陶溪川,高高耸立的烟囱、老厂房墙上的老标语依稀可见,玻璃窗和黑色的铝百叶与窑砖结合成一体。陶溪川随意一个角落,都能让你体验艺术的优雅。游览结束后乘车前往南昌安排入住酒店。

酒店:南昌

餐饮: 早:含 午:含

DAY6
南昌-南宁/柳州

早餐后,乘车前往昌北国际机场(参考航班,待定)飞行时间约2小时(航班以实际出票为准),抵达南宁吴圩机场/柳州白莲机场散团(具体散团地以出团通知书为准),结束愉快的旅行!一缕阳光,两丝清风,万里无云,风和日丽,希望本次旅行的回忆,成为您以后工作中永恒的心灵驿站。

酒店:温馨的家

餐饮: 早:含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景点:含行程所列首到门票,景点首道门票是指景区收取的,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单独收费的小景区、或景区内需要另行收取的交通费用。

2、住宿:全程入住以下参考酒店,最终入住酒店名称,以最终出团通知书上的为准(出发前1-2天才能给行程中所入住的酒店名称,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南昌参考酒店:珊瑚宾馆/城市便捷洛阳路店或同档次

婺源参考酒店:滨江宾馆/紫阳宾馆或同档次

屯溪参考酒店:杭州假日/杭徽酒店或同档次

开化参考酒店:开化精品酒店/岩学山居或同档次

团队当中如果出现单男单女,需补单房费¥330元/人,行程中所列酒店仅供参考;酒店提倡低碳环保,不提供一次性卫浴用品;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

3、用餐:5早4正:酒店含早餐,特色餐餐除外,其他正餐为25元/人/餐(所有餐不吃不退,十人一桌,不含酒水,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行程中未含正餐,客人自理或现付给导游,可代为安排团餐;

4、用车:当地旅游用车,车辆大小由旅行社根据游客人数调整,保证每位游客1个正座 ;

5、导游:当地导游服务,导游服务费30元/人/天;

6、儿童费用:2-12岁以下小孩(身高不超1.2米),按儿童报名,含半价正餐,含当地车位费;不含早餐、不含住宿床位、产生门票等费用自理,超高门票请家长现付导游或自行购买,超高的儿童(1.4m以上)按照成人标准操作。婴儿收费(2周岁以下婴儿):含婴儿飞机票;

7、机票:南宁/柳州飞南昌往返飞机票(不含航空公司临时通知的燃油附加费升幅)。旅行团队均为团队用票,一经确认出票,不得退票或改签、请客人注意!(请所有出游旅客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证者所造成损失由旅客自行承担);

8、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含:

1、庐山门票(65岁以下)160元/人+景区交通90元/人,篁岭索道往返120元/人, 黄山门票(65岁以下)190元/人+缆车170元/人+景交38元/人;

2、不含单房差330元/人

3、报价不含景区内小交通;行程中注明及行程外自费景点(项目)及一切个人消费;

4、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5、行程中未提到包含的其它费用:如景区内二道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索道、租赁等费用。

6、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酒店入住的匙牌押金,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7、客人自选个人消费项目,及“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8、儿童的“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例如产生超高餐费、门票等需客人另付!

9、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10、航空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11、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注意事项

1、此行程收客年龄为30-70周岁人群,不在这个年龄范围内另加200元/人; 客人中途如需自行脱团,每人需补交100元/天!     

2、购物安排:行程会安排正规旅游购物商城,导游视具体情况:(5选4:丝绸、乳胶馆、玉石、保健品、竹炭、每店不高于90分钟,超市不算购物店。无任何强制消费,须配合导游,严禁中途离团,详见附件协议)

3、江西地区实行节能减排政策,酒店无一次性用品,请客人自备洗漱用品。酒店空调和热水定时开放,具体时间视气候和景区水库供水时间所定,请特别注意。酒店的设施与城市酒店有一定的差别,江西景区因地处山高,云雾环绕,(如:相对潮湿、规模较小),请游客多多理解;山区酒店热水限时供应(具体时间当天通知);部分酒店房间不配备独立 空调,有些酒店房间开空调需另外收费(空调长期受高山气候影响,效果可能不是太好,敬请谅解!)

4、景区上下山及景区游览需换乘景区观光车,环保车套车形式,统一由车队调配,无法专车专用, 客人物品随身携带,期间有可能会出现排队等车的情况,请客人配合。

5、江西饮食习惯口味比较重偏辣,不一定都能符合游客的口味;餐厅的服务水准也略差,必要时请和服务员联系;团队餐厅多在景区附近,用餐时间游客众多,可能出现排队等候情况,敬请谅解。

6、温馨提醒:行程内所列不含门票需自理,请携带好个人身份证件按年龄享受优惠政策;满 65 岁以上必须携带身份证入园前出示,若没携带身份证要现补黄山、庐山门票(所有享受折扣或者免票的证件以景区核验为准)。

全国医护工作者已享受报名优惠价,不再享受门票退费优惠政策请务必带好相关证件否则需补报名优惠差价!)。行程内赠送和打包门票及交通,不去不退费亦不做等价交换,其他景区门票均为团队折扣价不退不换,特此申明! 

7、中途均不允许客人以任何借口离团,若中途客人离团视同游客违约,用房、餐、车、机票等一切费用不退,游客自行承担所发生的损失(或责任)

8、【注意】旅游过程中的行动要听从导游安排及劝告,不参与有危及安全的活动。需要牢记导游的手机号码和所乘旅游的车牌号码,以便遇事和紧急时联系;注意保护自身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独自活动时请与导游说明,不要到偏僻的地方活动

9、ttp://shixin.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如游客为失信人员或为航空公司列入的黑名单人员,导致无法出机票的,属游客自身责任,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只退机场建设费用。

出团时请务必带上有效身份证件,请自备防晒用品,晕车药,常用的药品(预防感冒,腹泻等疾病)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免丢失,请不要在车内吸烟、吐痰或丢弃垃圾;旅途中不要过量饮酒,自由活动时,请结伴出行,不要走的过远,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游客自行承担所发生的损失(或责任)。

10、请游客在报名时,准确登记姓名及身份证等号码(小孩出生年月),并在出游时携带有效登机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回乡证等),在办理登机及入住酒店时需提供,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行,责任自负。机票为特价旅游团队票,不得更改、改签,如因客人原因需要退票产生损失则由客人全部承担(具体以航空公司实际产生为准)。

11、旅行社在旅途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旅行社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塞车、天气、航班延误、车辆故障、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本社负责协助解决或退还未产生的费用,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游客自行承担所发生的损失(或责任)。

12、入住酒店时请先检查酒店内配置的物品是否齐全,若有问题请及时报服务员或导游,部分酒店为了环保无一次性洗漱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不要随意放在酒店房内。

13、如有遇到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因素,我公司将退还相关未产生门票费用。

14、行程计划书中增加关于购物和自费项目说明:此行程未包括您可能要求的购物内容和可能为满足个性要求的自费项目,您若有购物或参加自费的要求,须与我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见补充协议)

15、除双方约定购物场所外,我社不安排任何其它购物项目,您在非补充协议场所购买的商品,(可能包括在景点景区、用餐地点 、休息地点等),游客自行承担所发生的损失(或责任)。 

16、若双方在出团前未就购物和自费项目达成协商一致的协议,您若在团队行程中临时决定参与购物或自费项目(包括自愿取消),您须与本团领队或导游履行签字认可。

17、敬请各游客认真如实填写意见书,我社将以游客自填的意见书,做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

18、70-75周岁老年人预订出游,,提供三甲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书》(主要针对血压、心电图、呼吸道)检查,另需与我司签订《免责声明书》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

19、鉴于安全考虑,不接待孕妇报名,若报名后、出发前发现怀孕,出发后发生流产等事件,游客自行承担所发生的损失(或责任)。


【地接社/委托书信息】

地接社:江西中海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名字:李茵   电话:15170243325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125号铁旅大厦


委托社:广西洋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号:L-GX-100390

名字:韦媛媛  电话:0771-5550315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6-1号东方国际商务港A座19楼


经双方协商,同意签署以下补充协议:


购物补充协议

甲方:                    (组团社)

乙方:              等     人(参团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之规定。

一、现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原定行程中安排如下项目:

<一>安排进店内容行程(全程将包括4个指定特产商店,以下5选4(土特产超市茶叶不算店))

品类 名称 停留时间 备注

乳胶制品 皇家乳胶展示馆 不超90分钟 自愿原则,不强制购物

丝绸制品 真丝材料展示中心 不超90分钟

珠宝饰品 国内知名玉石营销中心 不超90分钟

保健品类 生态健康保健品 不超90分钟

厨具制品 家庭厨具展销中心 不超90分钟

温馨提示:无任何强制消费,须配合导游,严禁中途离团,每店不少于90分钟,如参观购物

中途离开需补报名差价100元/人/店(特产超市不算店)。景区内纪念品售卖点,沿途休息站等不属于购物店范围,当地居民贩卖纪念品、土特产,非我社提供服务,请谨慎购买,以免上当。

二、特别提示

<一>乙方应谨慎选择购物,在购物之前请斟酌品质、价格等因素。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补充协议,由乙方自愿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确认,作为与甲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合同号 )的组成部分,并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三>双方在签订《旅游合同》的同时签订了本补充协议,乙方已将相关费用交给甲方,如因整个团队中参加此项目的人数较少或其他原因而甲方或代理甲方接待乙方的地接社未能安排的,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将所收取的相关费用(补充协议中的自费项目)全额退还给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乙方自愿参加的另付费项目,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身体状况慎重考虑与选择。对于那些不适合自身身体状况的另付费项目不要参加,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参加自己所选择的另付费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飞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游行程(自费景点)

     严格遵守国家旅游法,按照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保证旅游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为游客提供(完善)更好的旅游行程安排与服务,约定如下:旅游者自行参加当地特色自费活动,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自费项目推荐:下表内部分自费项目内容及价格,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游客当地选定内容及价格为准。

项目名称 内容 时间 费用

梦里老家 大型山水实景演出 观赏时间不少于90分钟 280元/人

【特别告知】:以下自费活动仅为旅行社提供的一种服务,游客请在明确了解此自费项目的内容、费用构成及游玩安全注意事项后,在自愿的前提下报名参加并支付相关费用。                                                          


1、自费活动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如旅游者不参加自费活动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

2、如旅游者不书面签署附件、或以口头形式确认的,旅行社视为旅游者不同意参加行程外活动,旅游者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

3、自费项目根据每天游览时间由导游穿插安排进行参加。

4、请您在选择自费项目之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导游将会进行预订,费用产生后旅游者取消的,将无法退还您费用。

以上活动(项目)系甲方自愿参加,甲方不能因不合理要求和原因向消费者协会及旅游管理机构投诉。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旅游者自愿自费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将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上述自费活动,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费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本协议作为编号             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旅游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以实际交钱为准。

   甲方:旅游者(签名或盖章):                乙方:旅行社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一:                游客个人健康信息及游客承诺函


游客姓名:                                                年龄:                             

身份证(护照)号:                                        电话:                             

紧急情况时的联系电话:                   联系人:              与游客关系:                  

                游客准备参加我社组织的                               团,出行时间为:     年   月   日。尽管我们对行程进行了周全、细致的安排,但仍然担心您的身体健康状况受旅途影响。因此,我们希望对你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一定的了解,希望您如实告知,我们承诺会对此信息进行保密。

您是否患有下列疾病(若有请在对应病名上打√并说明程度及症状):高血压 、 高血脂 、 高血糖 、 冠心病 、 动脉硬化 、 心脏病 、 哮喘病 、 老年痴呆 、 精神病 、 癌症。

说明:                                                         

是否有以上未例举的并且可能会影响到旅游的疾病?                                                                                                      

三、若游客有以上一种或几种疾病,建议游客出行前进行健康体检,并征求医生意见,是否适合本次旅游行程。(是否体检:       )

四、游客由于自身健康原因或参加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游客本人及家属自行承担;若由此给旅行社带来损失的,由游客和家属对旅行社进行赔偿。

五、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放弃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权利: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六、旅行社所含的意外伤害险不包括自身已患有的急性病和慢性病急性发作,而且只针对70岁以下的人群,70岁以上保额减半;79岁以上保险公司不予承保。我已年满(  )岁,自愿前往参加旅行,如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后果自己承担。建议客人自行购买商业保险。

七、旅行社所含的意外伤害险赔付只按保险公司规定理赔范围和额度赔付,超出部份旅行社不承担。

八、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程、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

本人以及直系亲属已充分了解旅游的风险,自愿参加。本人已对健康状况进行了如实告知,本告知书第一、第二项是本人亲自如实填写。本人对本告知书第三至第九项内容,以及本次旅游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本人以及本人家属已充分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生纠纷,以本承诺函为准。

特此承诺!                   

 游客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健康与保险切结书    合同编号:

此切结书视为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旅游者)自愿参加乙方(旅行社)的团队,详情见合同正本及合同附件一《旅游行程单》。在获取乙方关于本次旅游的说明后,乙方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本次旅游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甲方及直系亲属确认甲方自身有足够的行为能力和身体条件,能够完全适应本次旅行安排。甲方已知晓如因甲方自身原因受伤、生病等意外情况发生,均由甲方自行负责,自行垫付相关费用,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同时,乙方提醒:凡未成年、孕妇、年纪过长、长期患有慢性病、重大疾病、无家属陪同的人士不宜跟团旅行;旅游人身意外保险承保规定:6 个月以下及 85 岁以上游客不在保险范围内,保费根据游客年龄不同会有部分增加(详情按保险公司规定,旅行社仅提供代办协助。旅游人身意外险不包括自身已患有的急性病和慢性病急性发作, 建议甲方视自身状况自行购买个人医疗、交通意外或高危风险项目等保险);在旅行期间,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违法犯罪行为、自身疾病、自己行为、自身能力判断失误、自担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造成自己人身损害(如突发急性病、旧病复发、原有的病情加重等)、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及家属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只需要协助处理,旅行社因协助处理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在旅游过程中,如甲方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乙方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甲方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且在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游者因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或因天灾等一切非旅行社可控制因素所造成的意外及相关经济损失,组团社与地接社均不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

(散客每人一份,18 岁以下需增加监护人签字,监护人必须留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团派代表签字,附参团名单加盖公章)

(以上内容本人及亲友已完全理解及自愿承诺)请用水性笔或钢笔书写括号内内容

游客(单位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或名单表):

家属(监护人)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留复印件):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自由活动期间安全提示告知书

                                                                                        此告知书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尊敬的游客:

感谢您选择参加本次旅程!此次旅途中,除了我们行程里已经安排的游览内容之外,为了让您更深度地体验当地的人文风情和独特魅力,给您的旅行增加更多乐趣,行程中将安排适当的自由活动时间。在境外的自由活动时间里,您可以根据个人的喜好和意愿,选择您感兴趣的游览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将对您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相关安全事项做如下提示,请您仔细阅读。

一、证件安全

1、 护照,签证,身份证等是出国旅游的身份证明,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要把原件放在贴身的内衣口袋中,出发前建议各复印一份放到手提包或行李中;

2、遇到有人检查证件时,不要轻易应允,要请对方出示身份证或工作证件,否则应予拒绝。如对方是警察,可在检查中记录下对方的证件号、胸牌号和车号,以防万一;

3、证件一旦遗失或被偷抢,要立即联系领队说明事情经过并向当地警方报案,联系领队或导游时要说清楚所在的地点地址,不知道地点名称的可告知周边较大的建筑物或特别的事物文字等,警方处理时请警方出具书面遗失证明,必要时向中国出入境管理处或向我国驻所在国使馆提出补办申请。

二、钱物安全

1、自由活动出去游玩期间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以信用卡或旅行支票为主;

2、不要把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托运行李中或外衣口袋中或被易割破的手提包中,可存放在宾馆总台和房间的保险箱中(须保管好凭据,钥匙并记住保险箱密码);

3、不要让、也不要帮不相识的人看管行李;

4、发现钱物丢失或者被偷,要立即联系领队/地接导游并向当地警方报案,如在宾馆或旅游车上丢失,要和领队一起与相关方面交涉,并可酌情报警处理。

三、交通安全

1、要遵守所在地的交通信号标志,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强行抢道,也不要随意横穿马路;

2、在乘坐当地交通工具(如:地铁/BTS/公共汽车/TAXI等)时,遵守所在国的交通工具的规章制度;

3、在乘坐船、快艇等水上交通工具时,要穿救生衣(圈),如果没有请坐稳或扶好保障自身安全;

4、万一发生交通事故,不要惊慌,要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通知领队/地接导游(通知时需说清楚所在的地点地址,不知道地点名称的可告知周边较大的建筑物等)和向当地警方报案。

四、观光安全

1、自由活动期间观光游览时要注意自身安全;

2、拍照、摄像时注意景点内、街道上往来车辆是否有禁拍标志,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

3、要慎重参加带有刺激性的活动项目,量力而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不要到色情场所消费;

4、不要乘坐无标志的车辆,不要围观交通事故、街头纠纷等人群拥挤的地方;

5、谨慎参加骑马、攀岩、滑翔、探险、漂流、潜水、滑板、热气球、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等高风险自选活动;

6、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请注意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对自身安全负责。在此期间,您若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我社不承担责任。

五、饮食安全

1、要在干净明亮的餐厅用餐,不购买和饮用地摊或小商贩提供的饮料食品;

2、要牢记自己的饮食禁忌,不盲目尝鲜、贪吃、乱吃、多吃;

3、要避免在流行病传播季节到流行病传播地区停留;

4、要做好预防措施,随身携带一些常用必备药品;

5、如身体不适,要及时到就近医院就诊,不要强忍硬扛;并及时通知领队告知所在医院名称地址

六、购物安全

1、购物时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不到人多、拥挤的地方购物;

2、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店购买,并且要有索取相关的发票证明,在数量上要适当,不要超越出入境标准;

3、在试衣试鞋时,最好请同行的好友陪同和看管物品;

4、不要当众拿出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不要当众数钱。

七、人身安全

1、要远离毒品,不接受陌生人搭讪,防止人身侵害;

2、要尊重所在地习俗,特别是有特殊宗教习俗的风俗习惯,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

3、遇到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伤害时,要冷静处理并尽快撤离危险地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联求营救保护;

4、出发前请记好领队、地接导游的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记下酒店名字地址电话或拿一张酒店名片随身携带;结伴出行,不要一个人单独出行,18岁以下的小童必须至少有一位成年人陪同出行;出行前告知领队大致的活动范围,不要太晚回到住宿的酒店。

网上旅游项目常出现维权困难的情况,请您谨慎购买。若您通过网上或其他渠道购买旅游项目,在此特别提醒您注意:

1、是否与该旅游经营者签订合同、购买相关保险服务;

2、请审核旅游项目提供者是否具备对应资质,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旅游设备年检是否合格;

3、请考虑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所选定的旅游项目,活动期间如遇身体不适建议及时中止旅游项目,以确保人身安全。

自由活动期间,如造成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由旅游者本人承担,请您合理安排并注意维护自身权益。如遇到问题与困难,请您及时与随团导游取得联系。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安全提示告知内容,同意遵守。

游客本人签名(18 岁以下未成年人需增加监护人签字):


参考航班

去程: 飞机
返程: 飞机